南京等多地优化“购房即落户”新政
本报记者 谢岚 见习记者 陈潇
近日,除了全面放开楼市限购外,各地的购房落户政策也在持续优化中。不少地区或推出“购房即落户”政策,并优化落户流程、放宽随迁落户人员范围。
多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购房即落户”等一步到位的政策有利于通过吸引更多的购房者来定居,优化当地的人口结构。特别是对于一些人口老龄化或人口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可以促进人口结构的平衡和优化,也更有利城市未来的发展。
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据了解,南京曾于2018年8月1日废止“买房即落户”政策,这也意味着,时隔近6年,南京重新开始执行“买房即落户”。
此外,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放宽购房随迁落户人员范围,在沈阳市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人员,产权人本人及近亲属可在沈阳市落户。
据悉,沈阳原购房落户政策只可以携带配偶、子女、父母落户,现将随迁人员范围放宽至祖(外祖)父母、儿媳、女婿及兄弟姐妹、孙(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除此之外,武汉、杭州等地也进一步优化了买房落户政策。杭州在5月9日明确,在杭州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杭州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何陈煜表示,针对目前的市场和户籍管理相关情况,杭州在现有的积分落户框架内,拟大幅提高自有产权住房的赋分权重。后续以出台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准。
此外,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家庭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各大强二线城市陆续放宽购房落户,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以更好享受到子女教育等红利。
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购房落户是一项福利政策,这在以往楼市低迷的年份也出现过,通过户籍政策与购房结合,在一定程度能加快城镇化进程,对于稳定楼市具有一定的积极效果。
在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变化下,户籍政策也应该持续放宽,减少障碍,真正促进户籍政策宽松和落户条件便利,其对于人口导入和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