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清单(第二批)公布

为方便办事群众,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全面梳理制定公积金业务清单,明确了业务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方式以及办理材料等事项,形成“一项业务一张清单”,实现“一看就懂”。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清单(第二批)

购买商品住房(已办理产权证)提取公积金业务清单

一、适用对象

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个人和配偶

二、办理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线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大厅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线下: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和社区服务站申请→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复核审批→提取转账

办理材料: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2.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完税(契税)证明原件。

四.办理要求

1.全款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已办理产权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逾期不再办理,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2.全款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线上线下均可申请,非全款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在申请住房贷款前通过线下渠道办理。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清单

一、适用对象

在贵阳贵安租住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个人

二、办理方式

按照最新的租房提取限额,预提12个月的所需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线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大厅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多子女家庭申请办理租住商品房提取的提供:(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2)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线下: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和社区服务站申请→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复核审批→提取转账

办理材料: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2.多子女家庭申请办理租住商品房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办理要求

1.在贵阳贵安租住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需同时满足:(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无自有住房。

2.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金额按照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实际房租支出计算;

3.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0160元,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5920元;

4.名下房产经法院判决已解除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法院判决文件;

5.铁路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需到铁路分中心咨询办理。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24小时内予以办结(节假日顺延);

线下办理: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六、注意事项

中心查询结果与本人承诺不相符的,职工可自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提取公积金业务清单

一、适用对象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支付首付的个人及其配偶

二、办理方式

一次性提取。即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存量房买卖合同协定的首付金额。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线下: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不含社区服务站)

1.预申请办理流程:买卖双方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查询买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审核条件→出具《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二手房首付款确认书》加盖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核章→限制买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使用;

2.提取资金办理流程:卖方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核验资料→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复核审批→提取转账将预提资金划转至卖房人收款账户→取消买方公积金账户提取使用限制。

办理材料:1.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通过贵阳公积金APP或“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委托授权的,不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缴存人配偶公积金的);3.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4.卖房人收款账户信息;5.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预申请时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提取资金时提供);6.过户后的契税完税证明(提取资金时提供)。

四、办理要求

1.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支付首付的个人及其配偶,需同时满足:(1)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在贵阳贵安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或缴存人家庭在贵安新区无自住住房,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或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2)买卖双方采取非按揭方式交易的,卖房人须在六个月内无该套房购房提取记录。

2.缴存人及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3.提取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买卖双方签订确认书后,在双方取消交易前或产权证过户后18个月内有效。

4.卖房人需在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后十五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二手房首付款确认书》、到服务网点申请资金支付。

五、办理时限

1.预申请:即时办结;

2.提取资金: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即时办结。

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3个工作日内)

六、注意事项

1.出现二手房买卖行为终止情形的,缴存人及配偶需在出具《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二手房首付款确认书》三十日内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撤销手续,工作人员电话向卖方核实情况后方可办理;

2.产权证交易过户15个工作日后卖方未办理提取的,买方可提供过户后产权资料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工作人员电话向卖方核实情况后可办理提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划转手续或所涉公积金被法院执行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经济纠纷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退(离)休、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公积金业务清单

一、适用对象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人;终止劳动关系的个人;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个人

二、办理方式

一次性销户提取。即提取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提取的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线上:“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除外,只能线下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业务大厅申请办理

2.补缴还需提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已经有汇缴和补缴记录的年月不能办理缺月补缴。

2.单位汇缴保存后,资金没有入账不允许做下次汇缴;汇缴以后如果发现数据不对,需要修改变更清册和基数调整数据的,需要先删除汇缴业务。

异地转移业务清单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缴存职工将住房公积金从原缴存地所在公积金中心转移至现缴存地所在公积金中心。

二、办理渠道、流程及办理材料

线上:“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无

办理流程:

1.“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新用户注册:微信扫码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点击右下角“我的”→未登录→新用户注册→登录。

全国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服务→业务办理→转移接续→填写公积金转出和转入信息→提交申请

2.支付宝“全国住房公积金”:

新用户注册:支付宝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点击右下角“我的”→未登录新用户注册→登录。

全国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服务→业务办理→转移接续-填写公积金转出和转入信息→提交申请

线下:贵阳市公积金各服务网点

办理流程:申请职工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异地转移接续→异地转入/异地转出→异地转入申请/接受联系函→新增

办理材料:1.本人办理持身份证、填写完整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时,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所需资料为:(1)《贵阳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2)《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在本市正常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已有正常缴存记录的,方可申请办理异地转入接续。

2.职工转出公积金中心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且在转出公积金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途业务和冻结时方可申请办理异地转出接续。

来源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罗昌

二审 李中迪

三审 胡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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