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聘用“高精尖缺”人才可突破职数比例

两年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8个岗位,不少合适的人才跃跃欲试,最终仅引进1人,原因在于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不足。今后,类似这样困扰上海近7000家事业单位的问题有了破解之道。上海市人社局近日出台《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以下简称《招聘办法》)和《上海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招聘“高精尖缺”人才可突破岗位职数和比例限制,特设岗位将不占本单位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打通人才引进留用的堵点。

针对上海地区事业单位有引才需求却无岗位职数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了特设岗位的情形和数量,事业单位在“引进事业发展急需的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人才及其团队”等五种情形下,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聘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总量不超过50人。

同时,《管理办法》规定特设岗位等级,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分别特设四级及七级以上岗位,乡村中小学校、卫生机构、农业推广机构和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可设置八级以上岗位;规范特设程序,市属、区属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均须报市人社局核准;落实以用为本的原则,将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招聘办法》则明确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以用人单位和市场需求为主,由用人单位自行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认定高层次人才,要求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年龄、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并可以简化招聘程序。

“建立健全向重点用人单位和顶尖人才充分放权赋能的制度机制,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力度。”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一个人算不算高层次人才,主要由市场和用人单位来评判,人社部门也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确保用人单位“放开手脚”引才的同时,做好托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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