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公安:不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停车必落锁,谨防被盗!

大众网记者 常明清 聊城报道

近日,东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轿车内现金不翼而飞。

接报警后,新城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经调查发现,被盗车辆的门窗、门锁都没有损坏痕迹,根据报案人回忆的停车前后经过,办案民警判定这是“拉车门”盗窃案。民警迅速展开行动,通过现场勘查、分析研判,发现两名违法行为人行踪,9月12日,成功将两名违法行为人张某晓、王某蕊抓获。现已查明,张某晓与王某蕊在某小区地下车库通过拉车门的方式进行盗窃,拉开未上锁的车辆后,将车内的1700元现金偷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分别给予张某晓、王某蕊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9月5日,东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放在小区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得知,群众停车后,未拔车钥匙便离开。等再次去骑车时,发现电车已不见踪影。民警立即开展侦查。民警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并分析研判、摸排走访,经过几小时的努力,终于锁定了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当日,民警果断出击,将违法行为人张某抓获。经查,张某路过该小区门口时,无意间看到一辆电动车上插着钥匙,于是心生歹念,“顺手牵羊”骑走了电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通讯员 王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