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诈骗“引流”获利200余万元,已有11人落网!

三男子合伙成立科技公司

招募话务员

实则为诈骗分子拉人头“引流”

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8月15日

阳新县公安局对外通报

打掉两处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窝点

目前

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2日

阳新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重要线索

疑似有两处荐股引流类电诈窝点

盘踞在阳新城区

经过进一步分析研判后

白沙派出所联合县局巡特警大队等部门

果断出击

成功抓获嫌疑人秦某等6名嫌疑人

随后在阳新某民房内抓获主犯葛某

8月2日,警方抓捕多名诈骗嫌疑人

经查

葛某之前在外地工作时

认识了阳新人秦某和郭某

为来钱快、获利大

3人便策划合伙投资“搞诈骗”

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期间

葛某伙同秦某、郭某等人

在阳新城区两处民房内组建引流团队

通过某聊天软件开展诈骗引流活动

他们通过直聘软件招聘话务人员

话务员通过打电话及网络联系

以进群听“专业课”等方式

把一些有意得到“内部消息”的股民

通过“拉人头”方式组引流群

每拉一人入群可获利200元

明某、石某等20余名业务员

引导受害人进入引流群

致使多名受害人被骗

诈骗窝点现场

诈骗窝点现场

案件初战告捷

为让所有涉案嫌疑人员尽数到案

办案民警迅速对案件整体

开展深入研判及进一步深挖

8月9日晚

白沙派出所联合

县局治安管理大队和排市派出所

迅速跟进抓获另外涉案人员共6人

8月9日,警方抓获另外6名涉案人员

经初步统计

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中旬

该引流团伙已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目前

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套路分析

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年轻人为主,其社会阅历较少、法律意识淡薄。诈骗分子通过手机互联网平台,以高薪兼职为诱饵,指导其直接使用手机及网络平台拨打所谓营销、宣传电话,并引诱受害人入群“赚钱”,最终为诈骗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提供通信帮助。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批量拨打诈骗电话、添加微信/QQ好友或群发诈骗短信,无论是否获得报酬,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请大家务必提高法律意识,也要时刻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素  材 | 阳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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