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2420余万!兰州警方破获40起“出售单位内部房”诈骗案

对大部分家庭来说,房产是最重要的财产,也是最昂贵的消费品。买房时,面对所谓低价“内部房源”,你看中的是“馅饼”,对方给你设下的可是“陷阱”,最终结局可能是“钱房两空”。

近期,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破获以“出售单位内部房”为由的诈骗案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2420余万元,追赃挽损800余万元。

“110万的房子 花60万就能‘捡漏’”

2024年1月底,西固分局先锋路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时,发现一连几天,辖区某小区门口都有数十人聚集,出于职业敏感性,民警主动上前了解情况。

经了解,部分群众称通过一名自称是“西固区某单位财务部主任”的王某处,购买了位于该小区的“单位内部房”,另一部分群众则是意向购房者。

其中一名“购房者”巨某表示,自己通过王某,以6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小区一套市场价110万元的房子,并向民警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购房发票、银行回执单等材料。

民警通过仔细查看巨某提供的购房发票,发现该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属地并非甘肃省,提醒巨某通过专业机构鉴定一下发票的真伪,谨防因贪图便宜导致上当受骗。

巨某将该购房发票送经专业机构鉴定后,发现是假发票;进一步到其他权威机构查询后,发现其《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等均系造假,怀疑被骗,遂前往先锋路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先锋路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想要房子 就得一切听我安排”

通过对该小区开发商进行调查走访,民警了解到,王某向巨某出售的房屋开发商并未对外进行销售,其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开发商所有,王某涉嫌诈骗的可能性极大。

3月28日,民警在兰州市西固区某小区将王某抓获。经讯问,王某谎称是“西固区某单位财务部主任”,通过偷换房屋门锁,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诈骗巨某6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供述,她通过该小区地下车库进入内部进行踩点,确认开发商尚未对外进行销售的房屋位置,然后通过网络联系开锁公司更换房屋门锁,后又伪造“西固区某单位财务部主任”工作证,对外谎称有一批位于该小区的“单位内部房”低价销售,从而实施诈骗。

民警通过对王某名下9张银行卡近5个月银行流水进行研判,发现有大量资金流入,王某以同样手法多次实施诈骗的可能性极大。于是民警决定扩大侦查范围,开展案件深挖工作。

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先后有24名被害人通过亲戚朋友相互介绍的方式,以低于市场价约三分之一的价格,从王某处“购买”了位于该小区的“单位内部房”。

经查,王某抓住被害人想低价购买房子的心理,要求被害人遵守所谓“潜规则”“闷声占便宜”,在被害人完成转账汇款后,将大部分被害人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收走,还声称“想要房子,就得一切听我安排,否则不卖给你!”

“我对钱没有概念 花钱就是为了开心”

为进一步固定犯罪证据,民警依法对王某住所进行了搜查。经搜查,共扣押《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银行存根等书证354份、钥匙70余套,制作的假水卡、假电卡、假燃气卡等25套。

随后,民警先后前往银行、税务、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40余家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梳理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1400余页,整理案件卷宗34本,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

在深挖余罪过程中,民警发现自2019年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以低价出售安置房、铺面等方式,使用同样的作案手法实施诈骗13起,涉案价值768万元。

在调查涉案赃款去向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声称“我对钱没有概念,花钱就是为了开心”。

通过对涉案资金进行研判审计,民警发现王某诈骗所得的赃款部分用于个人消费挥霍,500余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另赠送给其“网恋男友”房产、豪车、首饰名表等累计价值980余万元。

为尽量挽回被害人损失,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民警兵分两路,历时14天,辗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万宁市,内蒙古通辽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4省6市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通过努力,共追回赃款赃物共计价值800余万元,其中冻结涉案资金20万余元;扣押位于黑龙江哈尔滨市、海南省三亚市的房产2套,价值354万余元;扣押路虎揽胜、保时捷718、大众揽境、杜卡迪摩托车、卡丁车等5辆,价值310余万元;扣押金银珠宝、名贵手表、手机电脑等50余件,价值116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已移送起诉。

警方提醒

购房须谨慎,诈骗套路多。买房需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相信所谓“内部房源”“特殊关系”等;进行不动产买卖交易时一定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权威部门进行查询,不要轻易向他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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