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被停机数十次 女儿投诉近百次难解决

正在使用中的手机被运营商突然停机,理由是系统监测到用户有“涉诈”的异常情况,若想恢复使用,则必须进行二次实名认证。

近年来,不少手机用户遇到过这样的闹心事,当找到运营商询问原因时,运营商则表示这是系统监测到手机号有参与电信诈骗的嫌疑,暂停使用是“为你好”。然而,机主们认为,以保护的名义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可取。

女儿很焦虑

每天验证母亲手机是否被停机

“那是我母亲的救命号码,他们说停就停!”日前,石女士讲述了发生在她母亲身上的遭遇。

石女士介绍,她80多岁的母亲原先在陕西省宝鸡市的老家生活,尽管老人身体还算硬朗,但在外地工作的子女们不放心,“所以我们子女轮流把她老人家接到身边照顾。”石女士说,去年5月,母亲在弟弟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后,被她接到了广西桂林。

石女士说,去年12月10日,出差在外的她担心在家的母亲,拨打老人的电话意外地发现停机了,“我以为是欠费了,就充了100块的话费,结果再打还是停机。”石女士于是拨打了电信客服查询原因,经查,老人所用的手机号里还有225元话费,电信工作人员告知,电信与反诈中心有联动,因石女士母亲的号码被监测到异常使用情况被停机了。

为了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并申请快速恢复通话,石女士先后联系了客服、客服经理、总经理热线等,但得到的回复都是无法马上复机,而且又得到另一个让她后怕的情况,老人的手机11月底就已被停机了,“老人也不太用,停机了也不知道,关键是这是我妈的救命手机啊,有啥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联系后果不堪设想!”石女士表示,在被停机前后他们没有接到任何电话或者短信提醒。在多方交涉,并充分说明老人年龄太大,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后,才艰难复机。

“但让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恢复不到一天时间,号码又被停机了。”石女士说,她再次联系电信客服,得到的回复是因为老人的号码是在陕西宝鸡办的,需要老人本人带身份证到陕西的电信营业厅办理开机业务。在多次拨打客服电话后,宝鸡电信的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到周女士,加了微信,要求石女士发送委托书、老人的身份证照片,由她帮忙办理,“确实办理成功了,但是不到12小时,又给停了。”

这次,周女士愤怒了,她打了宝鸡的报警电话报了警,并专门联系宝鸡反诈中心核实情况,“反诈中心说对我母亲的号码没有做任何限制处理,让我继续找运营商。”石女士说,她又开始和电信沟通,提出索要电信技术部门了解具体停机原因,但对方拒绝提供。

然而,就在这个你来我往的纠缠中,最让石女士无语的事情发生了,“除夕晚上,我母亲正和我舅舅通电话,突然电话断了,再打发现,手机号又被停机了。”石女士认为,中国电信的做法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们作为用户的合法权益。

石女士说,之后她将此事向中国电信全国服务监督电话反馈,并多次拨打陕西省便民服务热线12345,“但每次都是转办到宝鸡电信,他们除了道歉,该停机还是停机。”

石女士说,对停机原因,电信部门工作人员一会儿说老人打电话太频繁了,一会儿又说通话时间太长了。然而,石女士查询了老人的通话记录,“一个月不到10个电话,通话时长200多分钟,那怎样使用才算正常呢?”石女士表示,自去年11月27日第一次停机,至今已经反反复复停机复机数十次,最长的一周多,最短的12个小时,如今她每天都在“焦虑”中度过,强迫性地要验证一下母亲的手机停机了没有。

“我们也考虑过换手机号,但老人这号用了很多年,有很多绑定,还有很多老亲戚、老朋友、老同学、原单位之间的留存,改起来相当麻烦。”石女士说,这件事已经困扰了他们半年多的时间,她始终搞不明白,她近百次的投诉仍未搞清楚,为什么要停机?哪个部门停的机,中国电信作为运营商对用户的服务体现在了哪里?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电信部门仍未能给石女士一个说法,“我还整天提心吊胆的。”

无通话、短信记录,手机号也被涉诈

用户拒绝再次认证被停机

用惠先生的话讲,他的遭遇很是无厘头。

惠先生介绍,大概是去年八九月份的时候,因为工作原因他需要办张电话卡绑定微信,“当时是去的西安市龙首村电信营业厅,实名制办卡,并且应工作人员要求观看了反诈视频,还签了名字。”惠先生说,他当时跟工作人员说得很清楚,只是绑个微信,使用的套餐也是最低的每个月5元的套餐。

然而,今年3月的一天,惠先生收到了一条来自营业厅的短信,称其涉嫌诈骗,需要将电话卡停机,重新进行实名认证。“就觉得非常纳闷,我的那张卡基本处在关机状态,没打过电话,没发过短信,是什么理由认定那张卡涉嫌诈骗的?”

带着疑问,惠先生联系了电信客服,“他们告诉我说是大数据判定的,我需要配合他们的工作。”惠先生说,工作人员告诉他,对方会给他发送一个链接,他通过该链接重新进行一次实名认证。惠先生果断拒绝,“我告诉他们说,我可以配合他们工作,但不能无理取闹,我连电话都没打过,你却告诉我诈骗,我坚决不认可。”惠先生说,对方态度很强硬,表示他不认证的话只能停机了,之后就果然停了机。

惠先生说,停机半个月后,他开始拨打12345申诉此事,但事情的发展却更令他啼笑皆非,“我每次打12345,都会交办到电信,然后电信会回访我让我配合他们工作,我拒绝他们,他们就以我不配合为由回复12345,我的投诉也就此‘结案’。”惠先生说,中国电信和12345的处理意见就是他作为用户不配合他们的工作。

惠先生表示,电信工作人员告知他,电话号码被判定涉嫌诈骗的状态是因为长时间“沉默”。惠先生不予认可,他曾在事发后咨询了律师,得到的回复是他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我是搞销售的,如果他们说我用于销售的电话被判定涉嫌诈骗还有情可原,毕竟可能电话多了、打时间长了,有可能是他们说的所谓异常现象。”

在多次交涉中,惠先生都要求电信工作人员提供涉嫌诈骗的证据,但对方提供不了,却始终坚持“你不按要求二次认证,你的手机号就不能恢复使用”的态度,而他的这张电话卡就此一直处于停机状态,事情僵持下来。

“既然说我涉嫌违法,那就拿出证据来。但三个多月过去了,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我涉嫌违法了。”7月25日,惠先生表示,这期间他和运营商多次沟通过,但对方的回复是统一话术,几乎每次的通话都是一样的内容。

正联系业务,手机突然被双向停机

刚揽的工程黄了

而张先生是在几年前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张先生在郑州开着一家建筑公司,2022年3月经过多方努力,他揽下了重庆一个5000万立方米土方项目工程,于3月下旬专程赶往重庆与项目甲方进行了多次洽谈,双方相互考察了多次,终于签订合同。

甲方要求他一个星期内必须把所有车辆上齐,所以签了协议后,张先生在重庆就地联系车辆,他表示,他那两天用手机打了不少电话。然而,就在各项工作逐渐就绪的关键时候,却出了问题。

“我的手机突然收到中国移动10086发送的一条短信,说号码使用异常,给停机了。”张先生说,这次停机并非像平时欠费什么的仅是不能拨打,而是双向停机,不能打也不能接,而他的这个号码是自己身份信息实名办理的,平时多用于联系业务,绑定所有个人银行卡和公司公账发票等信息,从未欠费。

手机被双向停机,自己对外联系不了业务,别人也联系不到他。情急之下,他赶紧联系了郑州移动公司,说明情况,恳请他们帮忙开机。然而,对方却表示需要身份证件和人脸识别,否则没法恢复使用。

张先生表示,手机的停机不仅中断了他正在联系的工作,就连此前联系好的车辆也因与他失联而停在半路,或掉头走了。那些车主联系不到他,就联系到他的家人,让赔偿产生的费用。张先生说,由于工程所需车辆数目巨大,这么一打岔,更换手机号再一一打回去也来不及,因此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他无法兑现车辆上齐的承诺,耽误了工程进度,甲方最终选择作废合同。

为了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张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反诈中心,但被告知他的手机号没有被监控到任何违规行为。这个结果让他很困惑,既然如此,那么移动的10086为啥会以反诈中心监控到违规的名义,双向停了他的手机号?于是,他开始投诉此事,多次致电移动客服,希望对方给他一个明确的违规使用的证据,但移动工作人员除了不停道歉,却提供不了任何证据。

李先生表示,停机看起来不是一件大事,“但深入想一想,这是广大普通用户在运营商观念中的地位问题。”李先生说,这是一种消费者至上服务理念的缺失。“再退一步说,即便技术上无法解决,那么误判后及时改正总可以吧?”李先生说,运营商应设置尽可能多和便捷的渠道来减少用户被误判后的复机成本,还应完善致损补偿制度,对遭遇误判而停机的用户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也只有这样有惩罚、有补偿,运营商才不会任意而为,才能既防诈骗又少殃及无辜。”

律师说法

通信公司无正当理由停机属违约

“用户和通信公司之间是一个电信合同关系,无正当理由停机应属违约。”就此,北京天驰君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冠华表示,用户通过正常手续办理了套餐并实名认证,双方就形成了电信服务合同,用户有付费的义务,通信公司有保持通话畅通的义务,在用户不欠费的情况下,运营商无正当理由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给单方面中止服务。对此,《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张冠华表示,打击电信诈骗不仅是电信企业的责任,也是公民的义务。然而,维护公共利益应有必要的界限,即不能对个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因而,即便是电信企业以维护公共利益的理由给用户停机,也不应该对用户的利益造成损害。实际上,运营商往往无法提供用户存在哪种具体不当行为的证据,而是仅以单方认定的手机号码的使用行为所谓“异常”就给停机,这显然也存在问题。“即使运营商认为用户存在异常行为,也需要重新核验,也应该采取双向的通知沟通方式。”张冠华认为,运营商往往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用户,实际上,短信通知只是单向的,并不是双向的有效沟通,并未尽到告知义务,因此电信企业应该采取比如电话通知的方式比较稳妥。

张冠华说,对于电信企业的任意中止服务,《电信条例》也有明确处罚条款: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消费者在遇到电信企业的霸王条款时,既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各地的电信管理局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何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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