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异议申诉” 您用对了吗?

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个税“异议申诉” 您用对了吗?

税务部门:“异议申诉”不等于“退税申请”,若发起错误申诉,将无法正常退税

本报记者 陈泥

近期,网上有人发布个税退税攻略,称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发起异议申诉就可以退税。厦门税务日前发布提醒:“异议申诉”不等于“退税申请”,纳税人如果发起错误申诉,会影响正常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导致无法正常退税。

据介绍,异议申诉,是指纳税人发现自己的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纳税明细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到办税服务厅,对不实信息发起异议申诉。

发起异议申诉后,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纳税人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时,方可申请退税。具体可根据“个人所得税”App系统提示点击“申请退税”进行操作。

异议申诉之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退税呢?税务人员表示,只有纳税人已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属实的收入明细数据,才不纳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才有可能退税。对于仍在异议申诉进行中或申诉不属实的收入,都将一并计入年度汇算。

“申诉的真实性责任由纳税人本人承担,请纳税人仔细核实收入情况、谨慎提起申诉。”税务人员提醒,发起异议申诉时,在阅读界面会有申诉须知,纳税人需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对申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纳税人应保存好相关佐证材料,以备后续税务机关进行联系核实。

在提交异议申诉前,建议纳税人先尝试联系被申诉的扣缴义务人进行核实,并确保申诉情况属实;若提交虚假信息,将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提醒

以下情况可进行异议申诉

❶ 任职受雇信息与实际不符

申诉方法: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任职受雇”,选择任职受雇单位不属实的信息,点击右上角“申诉”。

❷ 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中存在并未实际取得的收入

申诉方法: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服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点击“查询”,点开具体月份,对此月份的收入进行申诉,也可以对多个月份的收入进行批量申诉。

❸ 作为企业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信息与实际不符

申诉方法: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企业办税权限”,点开具体企业,对不属实的“财务负责人”身份进行申诉。

以下情况无需发起异议申诉

❶ 您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申报上月收入)。

❷ 您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❸ 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❹ 被申诉扣缴单位变更名称。

❺ 被申诉扣缴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如何撤销异议申诉?

税务人员表示,如果您想撤销已发起的异议申诉,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❶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从下方【办&查】栏进入,点击【查询】中【异议申诉】,进入【申诉记录】界面。

❷ 在【申诉记录】界面,点击需撤诉记录。可以通过上方“申诉事项”“申诉类型”“申诉状态”进行记录筛选。注意:申诉状态为“已反馈”的不能撤诉。

❸ 进入【申诉详情】界面,在核对信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撤销”按钮。

❹ 跳出提示框,显示“您将撤销本条申诉,是否继续?”点击“确定撤销”按钮,完成异议申诉撤销。

(完成撤诉后,【申诉记录】中显示该条记录的申诉状态为“已撤销”。如需查看详情,仍可点击该条记录进入【申诉详情】界面,此时该条申诉记录右上方有“已撤销”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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