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摘刺客”?三篮草莓卖1800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眼下草莓成熟季

不少农家开出了采摘营

吸引了不少市民前往

王女士便是其中之一

不过她的采摘之旅并不愉快

她采摘的三小篮子草莓

农户收费近1800元

让她惊呼遇到了“采摘刺客”

日前,记者来到了王女士声称遇到“采摘刺客”的苏州市郊区某采摘园,时值周末,园内有不少市民也来采摘。农庄经营者表示,王女士的情况属实。

其草莓本身品种比较精贵,一款“白色恋人”草莓采摘价130元每斤,另一款“黑玫瑰”采摘价达到了260元每斤,他表示,“我们都是讲好价格的,她和朋友一起来的,两人采摘了三篮子,我们称下来多少,就算多少,不会乱来的”。

不过,采摘现场没有相关价目表,老板表示,“农家果蔬靠天吃饭,都讲究‘时价’,但是我们都是口头告知的,消费者都是知情后再采摘的”。那为何王女士在采摘后还是气愤不已,老板对此反思道:“目前我准备做一个‘无公害告知牌’,表明我们的草莓的确是品质较高,价格也会一并告知。”

对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我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该清晰、醒目地标示其商品和服务的具体价格,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型号、单位、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农家乐、采摘游这些农户经营行为,也应该遵循市场经营相关准则。”这位负责人表示,草莓、采摘等商品或者服务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一般来说,采摘因为存在草莓损耗,以及潜在服务价值,价格会比草莓零售价略贵一点,大家也能认可。只要价格公示,消费者接受,就是合法的”。

针对“三篮子草莓1800元”这件事,这位负责人表示,农户在经营场地没有价格公示,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的确存在问题,“目前网络销售也是新的消费形式,如果消费者通过网络团购、网上订单等方式进行购买;经营者在电脑或者手机端进行价格公示,也能更好地保留证据以避免相关纠纷”。

而针对王女士声称的“采摘刺客”行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已立案调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

无论是线下消费还是网上购物

如果遇到没有明码标价等情况

可以保留相关证据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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