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阳:党建引领集体补助试点 创新驱动城乡居保改革

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今年以来,青阳县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创新,开展集体经济补助试点,有效拓宽筹资渠道,为参保居民保障水平提升创造新的“增长极”,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工作基础。上半年,县人社局突出“党建阵地”功能,组织党员干部对全县200多名镇、村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完成全县121个行政村(社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业务系统平台贯通,下放业务经办权限到村一级,真正实现全流程业务“不出村”“就近办”;利用春节、五一等节日开展集中政策宣传;4月份开展政策宣传服务提升月活动,有效推进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强化调研摸底,营造良好氛围。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先后到新河、木镇、杨田、蓉城、酉华等5个乡镇15个行政村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各村集体经济状况,广泛征集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意见,宣传解读集体补助政策细节,为全县工作方案起草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试点工作开展打下良好群众基础。

强化机制保障,确保程序规范。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人社、财政、税务、农业农村四部门印发《青阳县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补助范围、资金管理、工作流程作出规定,并就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广等提出具体要求,为全县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措施落地。县级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后,一批党组织坚强有力、工作基础好的村集体,先试先行申报试点。县人社局指导申报试点的村集体,根据自身情况,一村一策,起草本村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一事一议”工作制度和“四议两公开”流程,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开展。截至9月3日,全县首批申报开展试点的木镇镇河北村、酉华镇乐元村、酉华镇华岸村、杨田镇上东堡村等4个村集体,率先完成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共对100名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助,金额合计10000元。(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