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制定“婚丧简办指导标准”需多问计于民
近日,山东成武县发布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指导标准,部分条款引发争议,比如婚礼参加人员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宴席标准农村每桌不超过46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660元;烟每桌不超过2盒,每盒不超过25元;酒每桌不超过2瓶,农村每瓶不超过60元,城区每瓶不超过100元。丧事“严禁私自办理”……虽然这些规定只是倡议性的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但因为和民风民俗存在相悖的地方,引起争议也就不难理解了。
远亲不如近邻,熟悉了解农村情况的人可能都知道,农村相邻之间大多关系是非常和谐的。春种秋收需要赶时间,耕地比较多的农村群众,靠留守在家的老人,很难如期完成农活,左邻右舍的群众,往往会自动行动起来,帮助赶农时的群众完成农活。同样道理,在不少农村,一家群众有红白喜事,附近村民也不约而同行动起来,帮个忙、搭把手,谁要是不来,不但会让办事的村民不满,而且也容易被邻居们看不起,久而久之,就会被全村的人孤立。有这样和谐的邻里关系,谁如果办红白喜事,严格按照指导标准,不请邻居,估计他要得罪一大片人。
一边是如同村民关系“润滑剂”的婚丧嫁娶事宜;一边是一些地方逐步走高的大操大办浪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婚丧简办指导标准”,以此遏制愈演愈烈的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铺张浪费,切实减轻群众办婚丧事的负担,让百姓得到实惠。这确实很有必要。但当地相关部门的党员干部也要明白,民风民俗是长期形成的,移风易俗也要在法律范围内考虑实际情况和群众感受,要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支持,就应该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制定“婚丧简办指导标准”,让标准更接地气。
评判“婚丧简办指导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最为关键的一个指标是能否得到当地老百姓的遵从和执行,成为他们超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准绳。如果大家都自觉照着办,就是好标准,如果大家视若无物,我行我素继续大操大办,说明这个标准的制定存在问题,需要及时修改。一个需要大多数老百姓理解支持的标准,理所当然地应该倾听他们的声音,尊重他们的意见,反映出他们的内心的真实想法。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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