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将提请二审 拟就烈性犬伤人作出规定
记者从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发言人记者会上了解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二次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稿,针对违规养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增加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
发言人黄海华介绍,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完善关于涉未成年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规定。
二是,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加规定,公民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权采取制止行为。
三是,一些意见提出,修订草案中“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不易界定、执法中不易把握。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综合考虑,拟作出更有针对性、更具体的修改完善。
四是,针对违规养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增加对违反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
五是,按照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和保障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程序规定,包括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形;规范提取采集有关信息、样本的程序规定;适当扩大治安管理处罚听证的案件范围;增加规定正在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特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