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专项整治方案为旅游购物市场戴上“紧箍咒”

本文转自:巴中日报重点整治范围: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执业行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秩序、旅游客运车辆经营行为、旅游宣传广告行为等

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翁凯)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共塑巴中旅游良好形象,近日,我市印发《巴中市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整治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及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或者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转团或拼团、变更行程和欺骗购物、强迫购物、更改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拒绝履行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销售保健品、组织户外旅游为目的,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行为。整治规范导游执业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而私自从事导游业务活动。严厉查处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擅自增减旅游项目或中止导游活动、改变团队运行计划、强迫诱导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甩团甩客、不按服务质量规范提供服务,与经营者串通欺骗或胁迫旅游者消费、收受回扣,向旅游者收取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秩序广为游客诟病,此次也在专项整治范围。《方案》指出,整治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秩序,以金银饰品、珠宝、玉石、中药材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旅游购物场所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价格欺诈、磨粉增量、缺斤少两、“药托”“医托”、商业贿赂、标注误导信息,诱导或强迫消费、欺客宰客、围追兜售、辱骂旅游者,旅游领域给付旅行社或导游导购返利回扣等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指出,整治规范旅游客运车辆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运营或不具备相应资质车辆从事旅游客运。组织公布、张贴统一的旅游客运车辆标识;整治规范旅游宣传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各类涉旅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通过电视、广播、户外等媒体发布商业虚假广告,依法打击误导旅游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及户外非法张贴印刷品广告行为或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旅游市场舆情是否快速、妥善处置也直接关乎一个地方的旅游形象。《方案》指出,建立完善旅游投诉和负面舆情快处机制,加大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力度,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快速处理涉旅购物投诉。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加强预判预警,做好人员疏导、分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提升旅游高峰期的管理效率和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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