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刑”!男子深夜非法电鱼被巡河民警逮个正着

“站住!别跑!”

深夜的河边

电筒光照之下

一男子鬼鬼祟祟地将电鱼工具

和“战利品”刚放好

正准备发动摩托车开溜

一声喝令响起

该男子丢下摩托车慌忙逃窜

万州区公安局长滩派出所的民警

迅速跟上

一个飞扑将该男子控制住

“你们快瞧,河面上好像有灯光在晃动……”近日,凌晨1时许,长滩派出所的民警在磨刀溪长滩镇沙滩段巡河时发现,河道水面出现零星闪动的灯光。根据经验判断,该灯光极有可能是非法电鱼的照明灯光。为避免打草惊蛇,巡河民警当即步行至事发河面附近进行查看。果不其然,夜色中,河道里面出现了一个“忙碌”的身影。

为防止嫌疑人逃跑,民警立马展开布控,在嫌疑人停放摩托车附近的草丛中进行蹲守。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当嫌疑人带着“战利品”收工回到自己的摩托车旁时,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控制。不料,面对民警的警告,该男子却趁着夜色慌乱中丢下摩托车撒腿就跑。最终,在民警的包抄下成功将其抓获。

经清点,现场共查获电鱼工具1套、笼壶1套,渔获物鲢鱼5尾、青波11尾、翘壳2尾、梭边鱼2尾、石斑2尾,一共22尾,共计7.8斤

经审讯,嫌疑人对自己非法电鱼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们将继续落实巡河制度,紧盯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通过打击一起,警醒一片的方式,有效维护辖区河流的生态发展,努力构建绿水青山的自然环境。”长滩派出所所长表示。

警方提示

“长江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违法必查、查处必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