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整形后视力下降,维权期间涉事美容机构已更名……

今年6月,桂林的粟女士前往南宁璞美医疗美容机构,对面部进行微整形,结果出现了眼睑抬举困难、视力下降等问题。她希望商家能给自己一个说法以及相应的赔偿。

7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走访发现,该美容机构已更名为纳斯·医疗美容,机构总经理助理建议粟女士走法律途径解决。

想变美,却遭遇微整形失败

今年61岁的粟女士是桂林一家美容中心的会员,5月30日,在该美容店一名顾客和店员的推荐下,她对面部微整形动了心。

6月6日,粟女士按照美容店员提供的地址,前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的璞美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咨询。

最终,粟女士付了36800元,对面部进行微整形,所做项目为额纹、眉间纹、下睑纹、眼尾纹,共做4次。

治疗第一次结束后,粟女士搭乘动车返回桂林,在返途中,她感觉自己眼睛有异物感。次日,她的鼻子、眼睛肿胀,视力模糊不清。

多次沟通无果,被建议去广州协商

眼看自己的情况恶化,粟女士便找该机构工作人员沟通,提出想要看看电子病历、治疗清单等,但对方并未提供。

粟女士称,她多次联系璞美医疗美容机构,均无果。其间,当初接待她咨询的范姓负责人的助理称,负责她项目的医生在广州,如果想要退款或者协商该事,需要她独自前往广州进行商议。

▲璞美医疗美容已经更名为纳斯·医疗美容。

7月10日上午,在记者的陪同下,粟女士来到璞美医疗美容,寻找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记者在现场看到,璞美医疗美容已经更名为纳斯·医疗美容,但在大厅的墙上,还挂着璞美医疗美容的相关介绍等。

▲挂在墙上的关于璞美医疗美容的介绍。

一名黎姓负责人接待了粟女士。粟女士希望机构能够退回预付的2880元以及转款36800元,同时,希望商家能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以及来往南宁所产生的住宿和交通等费用,共计51737元。该负责人表示,自己不负责粟女士的项目,会在了解情况后,再由专人来对接该事。

商家同意退费,赔偿需做鉴定

初次协商无果后,粟女士将自己的情况投诉至12345。

7月16日上午,在记者陪同下,粟女士再次前往该美容机构进行沟通。根据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的病历复印件显示,粟女士于6月6日,分别针对眼尾、眉间等部位,进行了A型肉毒毒素注射及胶原蛋白填充。

但粟女士认为,病历复印件上有多处签字不是她签的,要求查看病历原件。该机构总经理助理李倩称,病历原件已经递交给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她可联系部门查看。

李倩称,由于个体化差异,每个人在进行治疗后,效果会不同,如果粟女士对效果不满意,美容机构可以帮其进行修复,也可退还剩余的3次费用。至于赔偿,她则建议粟女士走法律程序。

当天下午,粟女士前往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现场办公人员告诉她,部门接到投诉后,已于7月10日下午到璞美医疗美容机构核查情况,但从未收走病历原件。

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给粟女士的投诉回复称,经核查,由于现有证据无法核实该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与投诉人所诉情况之间的因果关系,部门无职权直接进行判定,投诉人需通过相关鉴定进行确认。

7月30日,记者联系上李倩。李倩表示,美容机构已经主动联系粟女士,退回了39680元的治疗费。至于病历原件,是当时误以为病历已经被部门收走,才给她提供了复印件。

对于粟女士提出的其他费用,李倩则表示,建议粟女士进行相关的医疗鉴定,美容机构会根据鉴定情况,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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