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现场调解,多砌的墙拆了

酷暑七月,烈日当头,刺眼的阳光穿透云层洒在贵阳市息烽法院九庄人民法庭的大门上,老陈急匆匆地走进法庭。

“法官,你们帮帮忙吧,我家旁边那堵墙要是再不拆,我们一家都不敢再住了。”立案窗口前,老陈面露难色,向干警说明来访缘由。

老陈家住息烽县九庄镇,一家人常年在外务工。近日,因工作原因回村办理事务时,发现邻居刘某修建新房时在两家公共排污沟渠上方修建了一堵砖墙,并用水泥将砖墙封顶,但两家房屋高度差异较大,导致雨水总是从刘某家一侧流向老陈家一侧,渗入老陈家的墙面中。

之前,老陈只从亲戚口中得知邻居刘某在修建房屋,不知具体情况便没留意,这几天回村一看,才发现刘某占用了两家公共区域砌墙这一问题。与刘某协商无果,老陈只好到法庭求助。

听了老陈的描述,法庭干警奉彬提议,“咱们一起去家里看看,顺便和刘某谈谈,我再了解一下其他情况。”

来到两户人家门口,奉彬抬头望去,刘某新砌的墙面与老陈家的边墙紧紧贴合,没有空隙,而新砌的墙面下确实是两家共用的排污沟渠,但沟渠因墙面阻拦,污水也无法流出;因前不久连续阴雨天,两家房屋高度差较大,雨水不断从高侧流向低侧,渗入老陈家墙面。

现场勘察结束,奉彬也大致掌握了情况,便现场为两人组织调解。奉彬就两家房屋公共部分权属问题和私自占用的情况耐心为两人释法析理,刘某自认理亏,同意自担费用把多砌的墙面恢复原状。

本以为两家的矛盾纠纷就此解决了,但几天后,老陈又一次来到法庭。

刘某一家反悔了。

原来刘某本已答应将墙面恢复原状,但刘某儿子小刘回家后听说了此事,想起两家此前的积怨,当即告知老陈自己父亲一人作出的承诺不算数,不会承担拆墙的费用。

“我着急回去打工,请法官再帮帮忙吧!”老陈无奈地对干警奉彬说。

“你别着急,不会耽误你回去的时间,我这就和你一起再去看看。”奉彬耐心地安抚老陈情绪。

这次出发前,奉彬联系了九庄镇综治中心和村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老陈家门前。

在现场,奉彬告知老陈可以与刘某、小刘和谐沟通,协商恢复墙面原状的费用问题,针对刘某和小刘,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两家共有部分不得随意侵占的相关法律规定和随意侵占后应负的法律责任。经法庭和综治中心、村委会劝说,老刘一家意识到自己确实不占理,态度逐渐软化下来。

双方在法庭、综治中心和村委会的见证下,签订了拆除围墙协议。第二天,刘某如约拆除了多砌的墙面,至此,这起曲折的矛盾纠纷终于实现事了人和。

老陈随后也收拾好行李,准备启程外出务工。

通讯员袁发琴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编辑 蒋孟娇

二审 程星

三审 欧阳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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