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合同期内不上岗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判其违约并赔违约金

南海网6月28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如今,网络主播已成为一种新的就业形态,但合同双方应恪守契约精神,自觉履行义务,遇到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切不可任性而为。日前,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审判一起网络主播合同期内违约不上岗,被判赔偿金的案件。

某传媒公司与王某签订《网红艺人孵化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王某在某社交平台开设账号,利用自身资源展现王某形象,以实现平台流量的商业化变现,传媒公司每月为王某支付固定报酬,同时按一定收益比例给王某分成。合作一段时间后,王某以传媒公司未按协议足额支付报酬和分成收益为由拒绝上岗。经协商未果,传媒公司遂将王某诉至美兰法院。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合作协议》解除前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已构成违约,判决王某向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生效。

本案中,美兰法院准确厘定双方法律关系,在查明事实基础上释法析理,分清责任,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作出了让双方信服的裁判。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杨子薇

热门相关:九阳剑圣   侯门弃女之妖孽丞相赖上门   福慧双全   纣临   无敌大佬要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