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青:警惕气候金融风险,完善绿色经济防火墙

近年来,气候变化导致的洪灾、野火、热浪和寒潮等极端天气灾害在全球时有发生,已成为全球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所引发的自然灾害与经济损失近20年来也显著增加。这些灾害在给自然造成破坏、给人类社会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同时,也给金融体系带来物理和转型的双重风险。

其一是物理风险,指因气候相关灾害导致的潜在经济和金融损失。这类风险既包括洪灾、野火等急性极端灾害破坏直接导致的大量财产损失,也包括海平面上升、降水量变化等气候模式渐进演变导致的灾害风险。例如,2021年欧洲洪灾造成经济损失达数十亿欧元;美国西部的野火近年动辄烧毁上百万英亩森林,每年给美国经济带来3940亿美元至8930亿美元的损失。物理风险的直接后果包括生产停滞、企业金融损失剧增,同时也会带来更大的银行贷款违约风险。

其二是转型风险,指经济向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转型过程中,政策、法律和市场变化带来的损失和风险。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各国政府各自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法规和政策,如碳税、排放限额等措施。另一边,这些政策变化也可能导致传统高碳行业(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资产贬值,叠加应用新型替代技术产生的额外成本,导致企业运营风险增大。

为有效应对“概率低、损失大”的气候金融风险,各国与大型金融机构应采取系统性措施,合力建好覆盖制度政策、市场机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防火墙。具体包括:第一,建立健全气候金融市场。气候金融能够通过多种方式动员和融资,给缓解、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提供支持,是应对气候风险的重要工具。例如,德国、法国等国家发行绿色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建设防洪堤坝和雨水管理系统;绿色气候基金等国际基金也通过提供低息贷款和基金资助,支持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行动,也提高了气候金融的抗风险能力。

第二,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政策。对各国政府和监管部门而言,制定和实施绿色金融政策能有效促进金融机构将气候风险纳入风险管理框架。同时,通过引入碳税和碳排放交易体系,可激励企业减少碳排放,促进低碳转型。此外,不断完善气候信息披露,要求金融机构和企业披露相关信息,能增强透明度和风险管理。例如,自2006年起,我国资本市场便逐步建立起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体系,如今已从早期的自愿披露转为强制,并不断提升完善环境与气候变化治理信息披露水平,帮助投资者评估气候风险。

第三,增强气候适应能力。随着极端天气灾害频发,对防洪、抗旱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热情也在上升,这有助于增强社会和经济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将气候灾害给现实与金融领域造成的损失控制在较低水平。

第四,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气候保险市场发展。这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气候保险产品,为农民、企业等易受影响主体提供保障。此外,还可以推进气候再保险机制,通过再保险市场进一步分担气候风险,给保险公司加一道“保险绳”,给金融业增添稳定性。

第五,加强国际气候与金融合作。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此前,西方国家曾多次承诺要拿出资金和切实举措支持全球气候行动;如今,通过国际气候基金、世界银行等机构,气候领域的资金和技术援助能有效促进国际绿色技术和创新合作,提升发展中国家气候适应能力,在气候金融风险问题上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在全球气候日趋极端之时,遏制气候金融风险,需要加速气候与金融间的“双向奔赴”,建好跨领域合作“防火墙”。这既是防范化解气候变化带来的金融风险、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举措,也是推动全球经济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的重要一环。(作者是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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