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赛博判官”评理,不只图个乐

长期以来,网络平台上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常常因为程序和规则的设定而使双方各有各自的委屈和愤怒。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者给予平台商家差评的话,商家因几乎没有申诉的渠道而怨声载道,而貌似更偏向于消费者的规定也往往由于缺乏反馈和沟通而难以让消费者满意。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在网络上出现的“赛博判官”,似乎为打破这种僵局带来了一些可能性。

所谓“赛博判官”,也即“网络判官”或“外卖判官”。按照最早推出该功能的某外卖平台的规则,用户成为“赛博判官”的资格条件包括需要注册时间大于3个月、通过实名认证,且近90天在该平台有消费记录,通过简单的“评审团审核规则”考试即可。一旦成为“赛博判官”,就能参与公开任务池的评审任务,也会定期收到任务邀请。该功能的开通,能够让商家将一些觉得冤枉的差评交给大家审判。如果大家都觉得商家有理的话,那么这条差评就不会出现在评论区中。

平台公司要求商家开通消费者评价功能,本意是让消费者能够通过对商家服务或商品质量的评价,达到监督和改进的效果。卖家要想提高销量,就必须重视消费者的评论,这是做好生意、获得人气和流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不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令很多商家头疼的是,店铺订单量在增加时,却也时常会遭到用户和竞争对手的差评。其中有商家提供的商品名不副实、质量不达标、延迟到货时间等合理原因,也存在一些“冤枉差评”,甚至是“恶意差评”。当出现评价偏差和错误的时候,同样需要一种申辩和纠错机制来予以矫正。

在这种情况下,“赛博判官”模式的出现,算是给商家一个“重新评价”的机会。“赛博判官”作为第三方力量介入到网络经济的评价过程中,弥补了传统评价体系的缺陷,有利于平衡各方的利益,是网络经济管理机制体制的一项创新。

不仅如此,如今的服务和商品评价已从网络商家扩展到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众多的灵活就业人员之中,一旦被顾客送上差评,那就意味着要扣罚提成、减少派单量,严重的甚至会取消派单,陷入无单可接的境地。因此,“赛博判官”模式的出现,或许也可以给这些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一个请其他用户“评理”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赛博判官”功能推出后,一些网友“半夜不睡觉当判官”、争当“今天的快乐判官”,这些都反映出该模式的受欢迎程度,热度也扩散到了多个网络平台,增加了网络平台本身的趣味性和用户黏性。当然,“赛博判官”模式刚推出时间不长,其实际效果仍有待市场检验。而这些评审人员的选择机制、评价标准等如何确立,也是其能否持续发展下去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作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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