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
东南网8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 通讯员 陈勤思 林俊儒) 日前,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来到三明市联华石油运输有限公司,运用“闽执法”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
检查中,交通运输部门主要检查企业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资质、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安交警部门主要检查车辆是否安装悬挂警示标志、是否遵守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等情况;应急管理部门检查企业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建立、车辆装车等情况。
“以前公司每月都要迎接不同部门的检查,一年算下来得有几十次,每次都要安排人员准备对应的台账和汇报总结,后续还要单独报送整改情况。‘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迎检负担,也便于一次性将问题整改到位。”三明市联华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詹洁翀说。
去年我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闽执法”平台上线以来,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去年12月,龙岩市永定区率先牵头出台相关方案,由永定区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查一次”工作。“今年6月,我们每周固定一天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治超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10次,检查车辆70余辆。”永定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稽查中队负责人李育强表示,更高效、精准地制定跨部门间的联合检查计划,实现了区域间执法力量的高效统筹。
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交警、城市管理、住建部门等对多领域多行业开展“综合查一次”,打通行业间执法壁垒,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
5月,针对建阳区驾培机构,南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检查,配合南平市城管局检查建阳区渣土运输企业。6月,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对瓶装燃气行业的“综合查一次”计划……今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累计运用“闽执法”牵头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81次,参与其他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120次。
通过“闽执法”平台进行“综合查一次”,强化数据应用,实现执法检查、结果反馈“全流程”服务体系。检查及处置结果通过“闽执法”平台实行全省互认、成果共享,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降低检查成本,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水平、提升执法质效。
今年6月,福建交通运输系统实现通过“闽执法”平台进行全过程办案100%全覆盖。今年以来,累计运用“闽执法”开展执法检查16905次,作出行政处罚15434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516次,实现100%在线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