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发布台风暴雨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滨州市气象台2024年7月26日17时00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和暴雨黄色预警。受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外围云系影响,预计27日到29日滨州市有连续降水,并可能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和 7~9级雷雨阵风。全市累积平均降水量 50~100毫米、局部 1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水量 40~60毫米。另外,27日白天到 28日风力较大,内陆地区4级阵风6~7级,北部沿海及海面6~7级阵风 8级。

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台风暴雨天气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和各类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如遇预警级别调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防台防汛责任。此次台风影响滨州市时间长、累积雨量大、暴雨灾害风险高,低洼地块和路段可能出现积水或内涝,中小河流发生洪水的气象风险较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极限思维、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进入实战状态,将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压紧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台责任制和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确保信息畅通、调度及时、指挥得当。

二是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台风变化和雨水汛情发展,及时组织气象、城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海洋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滚动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突出抓好大风、风暴潮、局地强降雨、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严格落实临灾暴雨“叫应”机制,强化预警响应联动,确保预警响应及时到位。做好灾害预警发布和风险防范提示,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提醒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及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旅游景区、学校、工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河湖堤坝、小水库、小塘坝、低洼易涝区、城乡危房、旅游景区等部位的巡查,落实对临时搭建物、简易厂房、工棚、室外宣传牌、路边树木等隐患排查和防风加固工作,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及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防止雷雨大风天气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建筑施工领域,要抓好防风、防雨、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雷雨大风天气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及时组织危险地带人员转移避险。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大路面巡逻、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安全检查力度,盯紧临水临崖、隧道桥梁、连续长下坡等重点路段,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要重点加强辖区内公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巡查和排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安全监管,督导企业单位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文旅等行业领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果断采取停工、停产、停业、调整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五是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注重做好城市内涝隐患点排查治理,紧盯地下商场、下沉式广场、下穿式立交桥、城市低洼易涝区等,重要部位要安排专人值守,设置警示标识,预置排涝设施和物资,重要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做好城市排水管网、暗渠、雨水口和排水泵站运行管护工作,强化应急电力保障,及时检排内涝积水,确保群众生活生产秩序。

六是强化海上安全管理。沿海各县区和交通、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要加强海洋精准预报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伏季休渔管控措施,强化海上交通、海上养殖、海洋牧场、港口等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相关水域作业人员或船舶及时采取回港(择港)避风或绕行避险措施,严禁在恶劣天气中冒险作业。

七是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技术指导,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做好秋粮作物防台风、防倒伏、设施农业防风、防内涝等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准确掌握墒情、苗情,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田间排水、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八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瞒报、误报。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开展救援演练,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各级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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