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遇瓶颈的老字号“推过去” 把不合格的老字号“退出去”
本文转自:每日商报
《杭州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把遇瓶颈的老字号“推过去” 把不合格的老字号“退出去”
商报讯(记者 黄家欢)“江南药王”胡庆余堂、“一把扇子半把伞”的传统名扇品牌王星记、“裁剪江山成锦绣”的刀剪品牌张小泉……杭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丰富的老字号资源广泛分布在食品加工、医药保健、餐饮住宿、工艺美术等众多领域。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弘扬传统商业文明和传承城市文化记忆,日前,杭州制定并公布了《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
昨日,记者从该《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条例》包括总则、申报认定、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监督管理、附则等共六章三十七条,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总结了杭州近年来开展老字号文化传承、推动老字号发展模式创新、企业管理创新、营销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在促进传统技艺传承、历史资料调查整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在数字赋能、融合发展、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将实践经验固化提升为法规制度。
“接下来,杭州将积极推进杭州老字号认定工作,同时做好对已认定‘杭州老字号’的复核,按照《条例》规定,参照中华老字号和浙江老字号认定模式,以部门联合认定形式,尽快恢复开展杭州老字号认定工作,同时加强老字号动态管理,把切实优秀的老字号‘挑出来’,把遇到瓶颈的老字号‘推过去’,把不合格的老字号‘退出去’,全面提升杭州老字号品牌价值。”会上,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在加大对老字号的宣传力度方面,杭州将丰富宣传方式,开展老字号与直播企业对接宣传活动,通过编辑出版书籍、画册,拍摄纪录片、微电影、短视频,整合相关老字号新媒体资源等方式,联动大众传媒,共同营造老字号传播的良好氛围,多维度、多平台、多形式开展老字号品牌文化、掌门人文化、产品文化传播,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宣传推广杭州老字号。
根据《条例》,杭州老字号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从创立或者准予注册时起已满40年,具有鲜明的杭州地域文化特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或者服务,在所属行业或者领域具有代表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杭州老字号市场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在本市依法设立,依法拥有与申报的杭州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者与申报的杭州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权,与申报的杭州老字号相一致的业务连续经营十年以上,经营状况正常,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申报之日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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