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自贸港“巨轮”行稳致远

本文转自: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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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背后,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撑。2022年,国内第一部针对游艇产业的地方性立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施行,放宽游艇登记主体范围、进口游艇船龄、游艇核定的乘员定额数等限制,创新游艇租赁经营新业态,推动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标志性亮点之一,就是赋予了海南更大的地方立法权限。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自贸港法规制定权,保障海南自贸港在法治轨道上更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已成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的立法导向,三年来该类立法占新制定法规总数的75%以上。

比如,我省制定的全国首个药品进口便利化法规,全文仅8条800多字,简单明了地对进口药品通关作出便利化规定,药品进口时效进一步缩短,让群众更好地共享自贸港制度红利。

提振市场信心

自贸港法治环境优化提升

“公司落地海南后,享受到了多项惠企政策与服务,与此同时政府的项目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使我们项目落地的速度大大提升。”对于海南营商环境的不断向好,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军保深有感触。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对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其中,海南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格局”典型做法入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事实证明,法治化水平越高,各类经营主体的获得感越强。在推动自贸港法治环境优化提升的道路上,海南从未停止过努力。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颁布实施后的三个多月,首批配套法规出炉,分别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细细观察不难发现,四个法规涉及的领域,都是营商环境的关键要素。

着眼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三年来,海南不断加强营商环境立法,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销、破产等方面的法规,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制度安排。

比如,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创设推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率先将高频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等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措施,加强配套事中事后监管。

一个个走在前列的法治创新,让社会各界看到海南努力构建一流法治环境的诚意,推动海南自贸港成为越来越多投资者纷至沓来的热土。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经营主体数量较2019年增长322%,目前全省经营主体数量已突破390万户。

(本报海口6月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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