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发出首张古树司法保护令
本文转自:恩施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徐兰珍、黄微)6月4日,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法官来到板栗园村,为该村一棵枫杨树发出司法保护令,针对枫杨树保护提出明确禁止事项。这是我州发出的首张古树司法保护令。
这棵枫杨树伫立在红军桥旁,树龄约500年,树高25米,冠幅20米,是当年板栗园伏击战的“见证者”,至今树干上还留有弹孔,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
为保护这棵珍贵的古枫杨树,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在司法保护令上明确提出:禁止使用刻划、敲钉、剥损树皮、拆毁树枝、掘根等方式破坏古枫杨树的完整性;禁止在古枫杨树上架设线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等破坏树体相关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禁止在古枫杨树保护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禁止擅自移植、砍伐等损害古枫杨树正常生长安全的其他行为。
同时,法官和林业站工作人员还向周边群众开展了古枫杨树保护普法宣传,科普古树名木的重要价值,宣讲民法典、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增强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热门相关:重生八零俏佳妻 绝天武帝 巨星小甜妻:前夫,请出局 超级吸收 你是我的难得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