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拟修订 电池回收“白名单”申报有望重启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夏铭)8月14日,工业和信息部就修订形成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后称《规范条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对比发现,与2019年工信部发布的版本相比,本次颁布的《规范条件》在项目选址上新增规定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应为工业用地,同时增添了对固体废弃物实现合理回收和规范处理,开展项目节能评估,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综合利用业务收入3%等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规范条件》指出,企业可依据规范条件自愿申请公告。在2018年,工信部曾公布首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名单,又被业内称为“白名单企业”。今年3月,工信部宣布“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截至3月,全国共有156家企业入选“白名单企业”。此前有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意在提升白名单企业的整体质量和规范性。而此次《规范条件》的发布意味着“白名单企业”申报有望重启。

按照动力电池5-8年的正常寿命,我国新能源汽车将迎来“退役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需要回收的废旧动力电池容量预计将达到137.4GWh,超过2020年的5倍。中信证券预测,2027年全球电池回收行业市场空间将超1500亿元。

据悉,目前已有宁德时代、欣旺达、中创新航等多家动力电池企业,广汽、丰田等车企,赣锋锂业在内的锂电原料厂商构建起动力电池回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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